叫什么不吃饭呐?
 

简单说说我对OOC的看法

引起我敲下这篇文字的原因是,最近想要写的故事大都偏离原著太远,而OOC又是引起同人战争的最大导火索。


OOC到底要如何评判呢?或多或少,每个人心中的原著形象都是有差异的,每个人对于OOC的标准也是有差异的。


所有事情的结果都由于过程导致,而多个结果堆积成的结晶,便是‘人’。站在一个写手的角度,我一直试图让笔下的角色丰满鲜活,我希望他们是有被一个个结果凝结成的‘人’,而不是贴上几个TAG的角色。


这意味着,我需要赋予他们过程。换句话说,我要给他们创造很多个故事,让他们展现出立体的多个面,使他们不再是风一吹就轻飘飘倒下的纸片。


回归到一开始的话题,原著的世界观限制了很多我自认为有趣的故事,所以很多时候我不得不设计新的世界观,有时候我需要改变人物的身份背景,有时候不需要。就像是蝴蝶效应,当我改变人物背景时,ta在其他的某个地方也会收到相应的影响。当这种影响造成的结果和原著相悖,就形成了大多数人眼中的OOC。


如果单独揪着结果说,这好像确实算得上OOC,但如果把过程连在一起讨论呢?


举个栗子,A是个正直善良的人,B是一手提拔他的上司,和蔼可亲,对A有知遇之恩,而结果是A一枪毙了B,这是不是OOC?


这当然是OOC。


但加上过程呢?实际上B是个贪污犯,并且多次利用A洗钱,歪曲了A原本光明的人生,A私下调查,最后收集到证据,痛心的举报了B,在B逃离的过程中将B当场击毙。


这还是OOC吗?


对我来说什么叫OOC呢,还拿上述的A和B举栗子,你让A一枪崩了B是合理的,但是你要是让A在崩了B后点燃尸体还围着篝火跳个舞,尽情享受鞭尸的快感,那就不对劲了。


其实很多时候我也搞不清这到底算不算OOC,于是只能把那些脑洞又憋回去,或者找不嫌弃我的亲友私下交流。


我呢,是一个雷点奇高无比的人,接受程度之大,甚至可以和别家或对家谈笑风生。对于OOC的态度也同样如此,非正剧向,作者瞎几把写,爱咋写咋写都没问题。正剧向,如果作者让人物做出了和原著相悖的事情,请给我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。毕竟是正剧,总要认真一点吧。


比起那些看见个结果就张牙舞爪喊着你OOC赶紧去死叭的杠精女孩,我觉得这不算苛刻。

而且我柑橘,在合理程度上的OOC,是很好吃的。


我也没有理由苛责别人,同样因为我接受程度极其巨大,在我改变人物背景时经常感受不到自己设定出的偏差,偏偏我又喜欢写各种各样的故事,于是我经常非常难熬。

一方面是有灵感不写的感觉就像是让我把上厕所的欲望憋回去一样,一方面是我把他们写出来,再打上TAG兴致勃勃的发出去,真的怕被骂到妈都不认识。不打TAG吧,我又不甘心,我都已经劳心劳力的写出来了,想浪费别人一秒钟的时间点个赞,或者一分钟的时间说一句‘还不错’,好像也不太过分叭。


啊,跑题了,摇尾乞怜求热度的我真的是很丑了。


我写这个的目的差不多也要暴露了吧。


对没错,我可能会写一些OOC的东西,并且打上TAG发表。当然,我会按照我一贯的习惯,在开头标注所有我能想到的雷点,并提醒有心脏病高血压的患者(?)谨慎入内。


毕竟,这是我的博客,我在自己的地盘撒泼打滚,应该不算有错吧?小心地滑(?)的警示标志也有了,应该没问题了吧?


反正我就是要写,写得痛痛快快!别人他妈的管得着么!


以上纯属个人看法,如果对路过的某一位造成不适,提前向您说句对不起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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